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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作为发展党员必要条件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9-10-28 13:48:25

各党支部:

为提高我院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自觉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现就把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作为发展党员必要条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凡是拟发展的对象,支部在对其进行考察中,增加对其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的考察,没有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的,不予列入发展计划,也不予发展。

二、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认定,以被考察人提交的“青年志愿者证书”为准。

三、无证书但有以下情况,可等同于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参加义务献血有证书的。见义勇为有事迹的。半年以上照顾社区孤寡老人有起始照片、过程照片资料的。经学院安排参加帮扶计划有名册的。未列明的其他青志愿者服务,经党委会讨论认定的。

红足1一世手机版网址党委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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